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甲乙兩人合作創(chuàng)作一部作品,2013年出版時,雙方約定暑名順序為甲、乙。201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礎上共同修訂準備出第二版。在該書付印之際乙未經與甲協商,即通知出版社調整署名順序,將乙署名為第一作者,甲為第二作者。圖書出版后,甲見署名順序被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權。請問:乙是否侵犯了乙的署名權?為什么?

答案: 不侵權,本案中乙的行為只是不些欠妥。因為作為合作作者,甲乙雙方對作品都有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署名的權利。表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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