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行為是指行為人以積極的、直接對客體發(fā)生作用的方式進行的活動,表現為作出一定動作或動作系列。
雙方法律行為指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單方法律行為指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由一方當事人主動作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