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在確定駕駛臺值班人員組成時,應特別考慮下列()因素。 ①在任何時候,駕駛臺不得無人值守; ②天氣情況、能見度、日間或夜間; ③臨近航行危險時,可能需要值班駕駛員執(zhí)行額外的航行職責; ④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tǒng)(ECDIS)、雷達或電子定位儀等助航儀器及任何其他影響船舶安全航行的設備的使用和工作狀態(tài)。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在確定駕駛臺值班人員組成時,應特別考慮下列()因素。 ①船上是否裝有自動操舵裝置; ②是否需要履行無線電職責; ③駕駛臺上的無人機艙控制裝置、警報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 ④特殊的操作環(huán)境對航行值班的特別要求。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A、值班的高級船員認為接班的高級船員明顯不能有效履行值班職責時,應在交班后立即向船長或輪機長報告。 B、接班的高級船員應當在確認本班人員完全能有效地履行各自職責后,方可接班。 C、除非船長或者輪機長另有指令,值班的高級船員在交班前正在進行重要操作時,不應交班,接班的高級船員應在確認這種操作完成之后再接班。 D、負責值班的船員,值班期間不應被分派或承擔任何妨礙安全值班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