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基礎教育的行政體制在農(nóng)村有三種形式: ①兩級辦學,兩級管理,縣、鄉(xiāng)、市; ②三級辦學,三級管理; ③四級辦學,四級管理。
教育行政所具有的功能有三方面: ①領導功能; ②服務功能; ③監(jiān)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