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能體現(xiàn)人身保險公司切實承擔治理銷售誤導的主體治理責任,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有()。
①建立銷售人員分級分類管理辦法,構建針對銷售人員的誠信經(jīng)營考核評級體系;
②建立消費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制度,確保將合適的產(chǎn)品銷售給有真實保險需求的人群;
③落實新單回訪制度,確保在半年內完成回訪;
④建立銷售誤導責任追究機制,將銷售誤導行為與銷售人員及其所在機構高管人員的經(jīng)濟利益掛鉤。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