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代表著作權而行使權利的專門社會組織,是一種半官方的社會組織。
指行為人對其行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狀態(tài),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是指將侵權者因侵權行為所獲取的全部利益收繳國庫,不讓侵權者因侵權獲得任何經(jīng)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