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于對學生已有智力、學業(yè)或品德的水平等方面的評價,表現出對學生未來可能達到水平的估計。
教師對學生學習結果的原因的解釋和推測,這種解釋和推測所獲得的觀念必然會影響其自身的教學行為。
教師認為自己能夠有效地影響學生,相信自己具有教好學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