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劉某在A公司工作已3年。表現優(yōu)秀。該公司與其簽訂了為期五年的勞動合同,同時,送劉某去參加一年的脫產學習弱電技術。劉某與A公司就學習一事簽訂了培訓協議:一劉某學習的費用由A公司支付,學習期間工資照發(fā)。學習回公司后,至少要再為A公司服役八年尚可調換工作。劉某學成后回A公司工作至勞動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劉某提出辭職申請。一個月后,劉某到B公司工作并與B公司簽訂了為期二年的勞動合同。請問培訓協議對劉某有沒有約束力?
答案:
有約束力。培訓協議內容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就技術培訓事宜達成的專項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