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因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B.使用人阻礙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采取解除危險措施C.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并在有限時段內發(fā)生事故D.因拖延鑒定時間而發(fā)生事故的E.有險不查或有損壞不修
A.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 B.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C.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D.整體拆除,適用于部分樓層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E.部分拆除,適用于部分樓層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A.異產毗連房屋的一方所有人,如需改變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結構時,除須經城市規(guī)劃部門批準外,還須征得其他所有人的書面同意 B.因使用不當造成異產毗連房屋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修繕。異產毗連房屋的自然損壞,房屋所有人應當修繕,不得拖延或者拒絕 C.異產毗連房屋的所有人可組成房屋管理組織,也可委托其他組織,在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房屋的使用、修繕、管理工作 D.房屋所有人有權申請房屋危險級別鑒定 E.房屋共有、共用的設備和附屬建筑的修繕,由所有權人全權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