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4000萬元取得B公司80%的股權。在合并前,A公司與B公司不存在關聯方關系。合并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等于其賬面價值)為5000萬元,其中股本為40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0萬元。
A.B公司增值稅稅率均為17%,按10%提取盈余公積。
(1)2008年A公司出售100件甲商品給B公司,每件售價(不含增值稅)8萬元,每件成本6萬元。至2008年12月31日,B公司向A公司購買的上述甲商品尚有50件未對外出售,其可變現凈值為每件7萬元。
2008年度B公司發(fā)生虧損1000萬元,期末,B公司當期購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100萬元(已考慮所得稅影響)。
(2)2009年6月10日A公司出售乙商品給B公司,售價(不含增值稅)600萬元,成本552萬元,B公司購入后作為固定資產,雙方款項已結清。B公司發(fā)生安裝費18萬元,于2009年6月30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折舊年限4年,折舊方法為年限平均法,不考慮凈殘值。
至2009年12月31日,B公司向A公司購買的上述甲商品尚有20件未出售,其可變現凈值為每件5萬元。
2009年度B公司發(fā)生虧損500萬元,期末,B公司當期購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降50萬元(已考慮所得稅影響)。
要求:
(1)編制2008年合并報表的有關抵銷分錄;
(2)編制2009年合并報表的有關抵銷分錄。
計算題: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有關資料如下:
(1)2008年6月,甲公司將本公司生產的某產品銷售給乙公司,售價為600萬元,成本為400萬元。乙公司取得后作為管理用固定資產并于當月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2010年3月,乙公司出售該固定資產,將凈收益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2)2008年7月,甲公司將本公司的某項專利權以4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公司,該專利權在甲公司的取得成本為300萬元,原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至轉讓時已攤銷5年。乙公司取得該專利權后作為管理用無形資產使用,尚可使用年限為5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對該無形資產均采用直線法攤銷,預計凈殘值為零。
(3)2008年9月,乙公司將其管理用固定資產銷售給甲公司,售價為60萬元,原值為100萬元,已計提折舊20萬元。甲公司取得該固定資產后作為管理用固定資產使用,尚可使用年限4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對該固定資產均采用直線法攤銷,預計凈殘值為零。
(4)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要求:
(1)根據資料(1)編制2008年至2010年有關內部銷售存貨的抵銷分錄;
(2)根據資料(2)編制2008年至2010年有關內部銷售無形資產的抵銷分錄;
(3)根據資料(3)編制2008年至2010年有關內部銷售固定資產的抵銷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