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海關行政賠償 B.海關查驗賠償 C.海關刑事賠償 D.海關罰款
A.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的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復議機關過期不作決定的,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3個月內提出 D.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1個月內提出
A.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不服的,適用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B.一般海關類行政訴訟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C.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既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D.復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