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基建賬中“基建撥款”科目貸方余額進行分析,按照歸屬于同級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的部分,貸記新賬中“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科目
B.按照基建賬中“預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額借記新賬中“固定資產(chǎn)”科目
C.若基建賬中“交付使用資產(chǎn)”科目借方余額中存在尚未在“大賬”中登記的部分,按照該部分余額借記新賬中“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科目
D.對基建賬中“基建撥款”科目貸方余額進行分析,按照歸屬于非同級財政補助結轉的部分,貸記新賬中“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