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某日,丁某騎自行車回家。行至一坡路時,因車速過快,撞著同方向行走的李某的身體左側。丁某失去平衡從自行車上摔下,井將李某壓在身下。李某當即不省人事,丁某立即將其送到醫(yī)院,但李某因腦顱損傷,經(jīng)搶救無效,于當天死亡。事發(fā)時,丁某15周歲。丁某應否對其行為負刑事責任?為什么?

答案: 丁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為丁某未滿16周歲。我國刑法規(guī)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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